学业要求
演奏学士学位: 完成120学期学分
大学演奏文凭: 完成60学期学分
核心课程
音樂理論,音樂史和社會主義課程是課堂課程。這些課程將在教室中以傳統的講座討論形式進行授課。 OCCM建議所有課程的教授人數應為每間教室不超過15名學生,以發展導師制,而不是建立傳統的師生關係。
必修課程:
音樂理論I-II(2個學期,共4個學分)
SolfègeI-II(2個學期,共4個學分)
演奏选修课程
任何合奏課程,曲目課程或器樂文學課程均視為表演課程。這些課程以表現為導向,因此需要在課外或課餘時間進行更多的學生準備。除演奏准備外,所有曲目和樂器文學課程均要求非演奏准備和課堂學習。請參閱詳細的課程說明以獲取更多信息。
必修課程:
合奏或室內音樂:需修滿2個學期(共4個學分)
鋼琴或樂團合作曲目:完成2個學期(共2個學分)
巴洛克/古典,浪漫主義/ 20世紀初和/或鋼琴研討會的工具文學:必修3門課程中的2門(不允許重複報名,共計6個學分)
音乐理论/历史选修课程
應用樂器研究或單獨的課程,將與他們的主要講師每周安排。學生每週將在教師的工作室裡上一小時的課,學期末不做任何考試。每週對學生的音樂發展情況進行評估。
必修課程:
應用研究:在課程中每學期註冊一次(每學期4個學分)
學位演奏會:在結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完成(1個學分)